本比赛规则在《中国登山协会登山赛竞赛规则》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2025金华山问鼎1314速攀赛》的实施细则。组委会拥有制定、修改与执行本比赛规则的权力,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完全了解并遵守比赛规则。
1、运动员行为及要求
1.1 运动员参赛守则
A、运动员须提供真实证明材料,杜绝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诚信参赛;
B、严格按照规程、规则进行赛前身体检查,办理参赛保险,签署赛事风险责任告知书;
C、严格遵守各项竞赛规程、规则,服从裁判指挥,对判罚有异议者按规则规定程序抗议或申诉;
D、尊重对手,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体育精神
E、遵守体育道德,维护比赛秩序,严禁使用兴奋剂;
F、比赛中注意个人形象,严禁赤裸身体;
G、严禁故意损坏其他运动员器材,严禁恶意阻碍其他选手前进,禁止破坏路标和指示牌
H、保护环境,不乱扔垃圾;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禁止使用明火;
I、严禁接受非中立帮助,做到公平竞赛;
J、运动员有义务向身处险境人员提供帮助,并告知组委会。
2、检录
2.1 各组别检录时间和检录地点
注:开赛前90分钟到达赛事指定地点进行检录,发枪前10分钟停止检录。
2.2 集结区装备检查
2.2.1 集结区入口的裁判和工作人员将对参赛选手的个人参赛装备进行检查;
2.2.2 被抽查发现未按照参赛要求携带个人参赛装备的选手,需按照裁判要求补齐缺少的个人参赛装备,否则裁判有权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
注:集结期间选手须遵守参赛礼仪,互相礼貌友好,积极参与开幕式活动。
3、竞赛装备
2025金华山速攀赛竞赛装备包括:组委会提供装备、个人竞赛装备、建议装备三类,运动员根据所参加项目要求准备比赛装备。
3.1 相关竞赛规则
3.1.1 参赛选手在领取参赛物品前,必须携带个人竞赛装备清单中所有装备接受检查,不符合条件者将无法领取参赛物品;
3.1.2 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全程携带与所参赛组别对应的所有个人竞赛装备,组委会将在起点、终点、补给站进行个人竞赛装备检查,参赛选手须无条件配合,检查不合格者将接受组委会的处罚,详见犯规及处罚条例;
3.1.3 组委会有权在赛前根据天气情况,追加个人竞赛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3.2 组委会提供装备:号码布、参赛手环、计时芯片。
3.3 组委会提供装备详细规定
3.3.1 号码布和参赛手环
号码布和参赛手环是选手身份识别的重要标识,比赛过程中需全程按要求佩戴,否则将无法进出选手相关区域,无法正常参与比赛。手环是参赛选手享受组委会提供相关赛事服务的重要凭证,一旦丢失将无法享有组委会为选手提供的相关服务。
3.3.2 计时芯片是选手获得官方成绩的设备;
号码布芯片已预先粘贴在号码布背面,请勿撕毁、弯折、置于强磁或高温环境,芯片一旦损坏将无法记录选手的比赛成绩。比赛时请务必将号码布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因遮挡号码(计时芯片)造成的成绩缺失,将由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4 个人竞赛装备
注:组委会有权在赛前根据天气情况,追加个人竞赛装备的种类和数量。
3.5 个人竞赛装备详细规定
3.5.1智能手机
选手在比赛中使用的手机号码需和报名信息填写的号码保持一致;
智能手机须具备查看官方发布的赛事轨迹和导航的功能;
选手在比赛期间需保证手机处于可通联状态。
注:手机是组委会与选手在紧急情况下互相通联的保障,也是选手在迷路、确认当下所处位置、查看官方轨迹的有效工具,选手需预估自己手机的耗电情况,随身携带足量的充电宝确保手机全程可用。
3.5.2 水具
选手可根据自己运动中的饮水习惯选择不同类型的水具(如硬水壶、软水壶、水袋等),水具必须可密封,且容量必须大于个人参赛装备的规定;
比赛沿途补给站不提供一次性水具、餐具,选手需自行准备餐具。
注:建议选手充分了解不同补给站之间的距离、爬升、当日天气情况等数据,合理规划需要携带的水量:饮水量大或者速度较慢的选手建议在个人参赛装备规定的容量基础上向上调节。
3.5.3 急救毯
急救毯尺寸不小于1.3mx2.1m;
比赛过程中急救毯必须全程携带。
注:选手需了解急救毯的正确使用方法:急救毯制作原料不可降解材质,使用后请勿丢弃和遗忘在赛道上,:务必将其携带至补给站内回收。
3.5.4 救生口哨
高频口哨;
仅在遇到困难,中需要帮助时使用。
注:高频救生口哨可以用较小的能量发出具有较高穿透力的声音在遭遇意外或需要紧急援助时,使用救生口哨求救有利于救援人员在复杂环境下发现险情并确认求救选手的位置。
3.5.5 背包或腰包
能够容纳对应组别要求的所有个人参赛装备。
注:领取参赛包时,请务必携带比赛时要使用的背包或腰包。
3.6 建议装备清单
4、起点与终点
4.1 起点
4.1.1 发枪前至少90分钟进行检录,发枪前10分钟停止检录;
4.1.2 发枪前10分钟、5分钟和10秒钟时进行出发提示;
4.1.3 如发枪时间有变动,组委会将会及时发出通知;
4.1.4 采用统一出发形式,男女子选手同枪出发,起点设男子、女子同等条件出发区。
4.2 终点
抵达终点须完成打卡计时,根据相关规则在终点接受兴奋剂检测。
5、计时、成绩与名次
5.1 计时
比赛采用电子计时,比赛至少在起点(Start)、终点(Finish)和检查点(CP)设置打卡计时点,运动员须按要求进行打卡。除特殊规定外,从比赛起点至比赛终点为依次打卡计时。
5.1.1 计时芯片
此次赛事采用芯片计时,计时芯片是记录个人成绩的终端设备,请务必将含有计时芯片的号码布佩戴在身体正前方醒目可见位置,选手将自行承担因遮挡计时芯片而造成成绩缺失的相关责任。
5.2 成绩与名次
5.2.1 比赛成绩是指运动员完成比赛的时间及判罚时间相加,累计时间少者为胜;
5.2.2 所有计时组别均采用净计时作为官方排名成绩;
5.2.3 成绩缺失
非选手个人原因(未佩戴或遮挡号码布)造成的成绩缺失,参赛选手可提出补填申请,并提供缺失成绩的有效举证,经计时裁判员判定认可,组委会将补填缺失成绩。举证时间为赛事组别关门时间30分钟内,此后不再接受缺失成绩补填申请;
5.2.4 特殊情况下排名奖励规则:
若比赛过程中启用应急赛道,通过应急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需在按原赛道完成比赛的选手之后进行排名奖励;
若比赛过程中临时终止比赛,未完成比赛的选手不进行排名奖励;
其他影响计时和排名的情况,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更改计时及排名规则。
5.3 关门时间
关门时间是指在比赛中途或终点设置的终止比赛的时间,超过关门运动员不能继续比赛。相关竞赛规则如下:
5.3.1 关门站点和关门时间根据组别的特点和难度确定,选手必须在各关门站点的关门时间前完成打卡并离站;
5.3.2 超时未离站者,视为退赛,退赛选手需根据工作人员要求进入等候区,等待收容摆渡,不得再次进入赛道;
5.3.3 关门时间可能会因天气、延迟出发等因素进行临时调整,参赛选手需服从站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5.3.4 各点位具体关门时间详见赛道信息图,
5.4 完赛及退赛
完赛是指参赛运动员在关门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全部赛段的行为;退赛是指运动员主动提出放弃比赛的行为。
5.4.1 退赛详细说明
a.选手不得在站点外的区域退赛,因受伤导致无法行进者除外;
b.选手必须在各关门站点的关门时间前完成打卡,超时未打卡者,视为退赛;
c.退赛选手需在指定地点等候收容车,未获工作人员许可不得擅自离开;
d.在两个站点之间决定退赛的选手,必须前往距离其最近的站点办理退赛;
e.已退赛选手,必须允许工作人员在其号码布指定区域做相应标识;
f.晚于规定出发时间3分钟以上,仍未经过起点(计时设备)的选手视为退赛;
g.医疗人员及救援人员有权根据选手状态强制要求选手退出比赛;
h.在起终点、赛道中被抽查发现未携个人竞赛装备的选手将被强制退赛;
i.拒绝接受个人竞赛装备检查或未通过个人竞赛装备检查的选手将被强制退赛。
6、罚则
总则
违反本竞赛规则的运动员将受到警告、加罚时间、取消比赛资格停赛或禁赛的处罚。视情节严重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罚。赛事纠纷处理委员会保留最终决策权。
特别提示:因比赛在自然场地中进行,所有检查均为“随机抽样”检查,因此,涉及处罚时,所有处罚均为“累加制”,即发现一次,处罚一次,最终处罚为所有处罚的累加。
6.1 有以下情节者,给予警告处罚:
·运动员无意犯规,且对成绩和安全未造成影响;
·裁判预判运动员可能发生犯规行为;
·无意识遗漏垃圾;
·没有正确佩戴号码布;
·无意抄近路,且即时返回正确赛道。
6.2 有以下情节者,给予罚时3分钟:
·处罚累计警告3次,依次累加;
·更改、涂污或修改号码布。
6.3 有以下情节者,给予罚时10分钟处罚:
·使用未经批准的装备,且获利者;
·接受非中立的外界援助。
6.4 有以下情节者,给予终止比赛处罚:
·故意破坏或更改标记;
·故意损坏其他运动员器材;
·恶意阻碍其他运动员前进;
·拒不参加颁奖仪式;
·比赛中乘坐交通工具;
·拒绝赛事医疗人员询问和检查;
·故意缩短赛道,未按照规定的赛道轨迹进行比赛,通过走捷径(抄近路)获利的作弊行为。
6.5 有以下情节者,给予禁赛1-2年处罚:
·对裁判员、运动员有不文明用语或举动,不遵守比赛纪律,不听从裁判员判罚,故意扰乱赛场秩序,违反体育道德的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有可能危害到其他选手人身安全、严重影响赛事运行、危害国家或公共安全的行为;
·服用兴奋剂;
·关门时间后,执意强行进入赛道的行为;
·拒绝配合并不执行组委会裁判决定的行为;
·故意或恶意占用医疗急救和救援资源的行为;
·辱骂、殴打参赛选手或工作人员的相关恶劣行为;
·替跑、故意佩戴多人计时芯片参赛的行为,佩戴者及获利者均将受到处罚;
·蓄意破坏、移动赛道引导系统的行为,赛道引导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路标、反光条、警戒带、指示牌、频闪灯、大型A架、竹竿地贴等。
8、申诉与监督
8.1 赛事设有赛事纠纷处理小组,参赛运动员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裁、参赛选手资格等有异议的,可向赛事纠纷处理小组提出申述(申述须在赛事组别结束30分钟内提交申述报告)。
8.2 申诉方式:请以“赛事名称+申诉”为标题发送邮件至872715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