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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建行杯浙江省城市路跑联赛竞赛规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体育局
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
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
浙江省黄龙体育中心
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浙江电视台新闻体育频道
金华市体育局
兰溪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兰溪市游埠镇人民政府
运营单位:
浙江黄龙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金华市马拉松及路跑协会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10月17日下午四点
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兰溪游埠古镇
三、竞赛项目
(一)男、女10公里(16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二)男、女5公里(13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三)主题跑(亲子跑)
(四)参赛规模:总规模5000人
10公里项目:3500人
5公里项目:1000人
亲子跑项目:500人
四、比赛线路

🔼10公里路线图

🔼5公里路线图
亲子跑线路另行通知
五、参赛办法
(一)年龄要求
参赛选手须本人持身份证(护照、军官证)等有效证件按下列各项目的年龄规定进行报名,具体年龄规定如下:
1、10公里,16周岁以上(2010年12月31日前出生),65周岁以下(1961年12月31日后出生)。
2、5公里,13周岁以上(2013年12月31日前出生),70周岁以下(1956年12月31日后出生);
3、亲子跑年龄不限;
(二)健康保障及要求
1、18周岁以下(2009年1月1日后出生)未成年人参赛,要求须由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签署参赛声明;13周岁以下(2014年1月1日后出生)的未成年人需与其监护人共同报名参赛,共同报名的监护人须全程陪同参赛。
2、65周岁以上(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参赛者应加强自我健康状况评估。70周岁以上(1956年12月31日前出生)选手参赛,须提交由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其他共同生活的成年近亲属)共同签署的《参赛声明及健康安全责任承诺书》。
3、10公里项目是一项高负荷、大强度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的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且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体能,选择参赛项目,有以下身体状况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比赛日前两周内患过感冒者或体温异常者;
(7)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症状,而未排除风险者;
(8)赛前一晚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9)孕妇;
(10)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三)参赛要求
1.参加10公里项目的选手上传本人报名截止前24个月内参加的10公里及以上距离的完赛证书或一年2025年10月17日后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血压+心电图报告)。
2.本赛季联赛每名选手仅取前6站积分累加,超出站次成绩有效,不计个人及团体积分。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0月8日
2.总规模5000人,10公里3500人,5公里前1000人与亲子跑前500人。
3.资格确认:报名截止后,按报名成功先后顺序排列,10公里项目参赛资格审核通过、其他短距离项目报名成功即可获得本站参赛资格,10公里前3500人、5公里前1000人与其他短距离项目亲子亲自跑前1500人组人。
4.名额递补:上述选手如逾期未缴费或审核不通过,其名额不予保留,将从候补选手中进行递补。候补选手优先按各市规定城市组织分满分人数进行递补;如仍未超过总人数限制,则按抽签方式进行递补。
5.优先直通资格:候补阶段未中签的选手,将自动获得下一站分站赛的直通资格(须在下一站报名开放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失效)。
6.报名渠道:
7.具体的报名流程及要求见《报名须知》。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按中国田径协会最新审定的《田径竞赛与技术规则》《中国田径协会路跑赛事管理制度文件》和本联赛竞赛规程执行。
(二)参赛资格说明
1.本次比赛仅设大众组。世界田联及中国田径协会名单库中的精英选手,以及已在中国田径协会注册的现役运动员,不允许报名参赛。
2.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关于残疾人选手参加全国马拉松及相关运动赛事的通知》,允许符合参赛条件的残疾人参加本次比赛。由于赛道条件限制,本次比赛只接受普通轮椅选手参赛,不接受竞速轮椅选手参赛。残疾人参赛报名前须与组委会沟通相关注意事项方可报名参赛。未经组委会审核同意,擅自参赛所产生的后果,由参赛者本人负责。所有参赛的残疾人需按照规定要求在赛事所有参赛选手的队尾出发。
(三)比赛检录
检录时间:14:30--16:00
参赛选手需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早到达起点检录。参赛选手根据参赛号码前往相应的集合区域进行检录。如未正确佩戴号码布或未按要求在对应区域检录,裁判有权拒绝选手入场。所有选手须在比赛过程中自始至终正确佩戴赛事号码布,将号码布佩戴在胸前,切勿用衣物、腰包等物品遮挡号码布。如选手私自折叠、遮挡、撕毁、损坏号码布,将取消其参赛资格,且无法取得赛事成绩及完赛物品。未按规定佩戴号码布芯片,导致计时点未能记录成绩者,将取消比赛成绩。如选手本人私自涂改、制作、转让、贩卖号码布,将按照本次赛事处罚办法进行处罚,且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原号码布持有者负全部责任。
(四)起跑方式
按l0公里选手、5公里选手、亲子跑的顺序先后分区排列,依次出发。
(五)发令
本次比赛采用一枪发令出发,同时起跑的方式。如果选手违规起跑,不会被叫停,裁判将直接取消其参赛资格。
(六)计时办法
本次比赛10公里组采用感应计时办法,感应计时芯片将在选手通过起点时开始计时。在起点、5公里、相关折返点及终点处设置计时毯,选手在参赛过程中,均必须依次通过所有的计时毯。在关门时间内完成比赛但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成绩无效。所有非获奖参赛者的成绩排名以净计时为准。感应计时芯片将在参赛物品领取现场与号码布同时发放。主题跑项目不计时。
(七)关门距离和时间
为了保证参赛选手比赛安全、顺利,比赛期间比赛路线各段实行限时交通封闭,关门时间到后,相应路段将逐段恢复开放社会交通。参赛选手在规定的关门时间内,未跑完对应的距离须立即停止比赛,退出赛道,以免发生危险。退出比赛的选手可乘坐组委会提供的收容车到终点处。各项目关门时间见下表:
项目 | 公里点 | 关门时长 |
亲子跑 | 2公里 | 40 分钟 |
5 公里 | 5 公里 | 1 小时 |
10 公里 | 10 公里 | 1 小时 30 分钟 |
(八)存取包服务
10公里项目参赛选手须在存衣袋上粘贴与本人的参赛号码相同的小号码布,于赛事当天规定时间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到相应的存衣处存放个人物品,须做好时间安排。存衣工作区不会对选手放置在存衣包内的物品进行检查,因此,组委会不受理参赛者在领取存衣包时对相关物品状态的投诉,不对其丢失及损坏承担赔偿责任。贵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包内,如手机、有效证件、现金、各种钥匙、信用卡、掌上电脑等。主题跑不提供存取包服务。参赛选手可凭胸前大号码布在比赛当日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存衣处领取个人存放物品。如超过领取时间没有领取的,可于第二天到赛事组委会指定地点领取,如比赛结束后72小时之内不领取,组委会将按无人领取处理。如未按照组委会指定时间、地点和方式存衣,导致存衣包丢失的,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九)饮料、饮水、补给
公里点 | 饮水/用水站 | 饮料/饮水站 | 能量补给站 |
5km | √ | ||
7.5km | √ | √ |
七、排名与计分办法
(一)参赛主体要求
1.联赛设区市代表队、跑团代表队及公开个人组三类参赛主体。
2.参赛主体不限身份认定,选手可自主选择代表设区市,一旦确定,该代表资格在本赛季联赛期间不可更改。
(二)设区市代表队排名(限10公里),单站比赛由城市组织分和城市竞赛分相加的团体总分决定名次。
1.城市组织分
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以每4人为一组进行计分,每组得1分;若最后一组不足4人,仍按1分计算。累计得分随通过起点拱门的人数增加而递增,当通过人数达到或超过400人时,直接获得满分100分。
湖州市、嘉兴市、绍兴市、金华市、台州市以每3人为一组进行计分,每组得1分;若最后一组不足3人,仍按1分计算。累计得分随通过起点拱门的人数增加而递增,当通过人数达到或超过300人时,直接获得满分100分。
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以每2人为一组进行计分,每组得1分;若最后一组不足2人,仍按1分计算。累计得分随通过起点拱门的人数增加而递增,当通过人数达到或超过200人时,直接获得满分100分。
2.城市竞赛分
按净计时成绩,分别录取各设区市代表队男子、女子参赛选手中完赛成绩最好的前10名成绩相加,完赛成绩之和时间少的排名靠前,如男、女参赛选手中有任何一方不足10人不计分,时间相同,取代表队中最好成绩优者排名靠前;并按以下《浙RA设区市名次积分换算表》赋分:
浙 RA 设区市名次积分换算表 | ||
名次 | 竞赛分 | |
1 | 100 | |
2 | 90 | |
3 | 80 | |
4 | 75 | |
5 | 70 | |
6 | 65 | |
7 | 60 | |
8 | 55 | |
9 | 50 | |
10 | 45 | |
11 | 40 | |
3.排名
各设区市单站团体总分=城市组织分+城市竞赛分,总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比较城市竞赛分,高者列前。
(三)跑团团体排名(限10公里)
1、跑团注册,不要求总人数,少于10人的跑团不计入团体成绩。
2、跑团计分,报名参赛达10人以上跑团,取队内最好完赛成绩的5人(其中不少于2名女性),计算团队总积分,完赛少于5人或少于2名女性,不计入团体成绩。
3、每年度已注册跑团代表资格的人员,本年度联赛不可转团另行代表,参加认可的赛事积分可计入全年度的积分计算。
4、积分折算
(1)名次积分:第1名12分,第2名9分,第3名6分,第4-50名各得3分;
(2)参赛积分:在关门时间内有效完赛且有成绩的选手,均可获得5分完赛积分;
(3)个人总积分=名次积分+参赛积分,跑团积分取最好成绩5名队员积分之和,分高者名次列前。如总分相等,则以队内最好成绩优者靠前,取前50名跑团排名。
(四)个人成绩排名
个人成绩前三名,按照枪声排名;按净成绩男女前100名次进行排名。
(五)赛季总排名
联赛分别对设区市代表队和跑团代表队进行年度总积分排名。各代表队赛季总积分为全部11站分站赛团体积分之和,总积分高者列前。积分相同者,依次比较本赛季最优成绩,优者靠前。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 一)各分站10公里总名次奖
男、女均录取前八名运动员,前三名按枪声成绩录取,第四-第八按照净成绩录取,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男、女前三名运动员需上台颁奖。名次(男女)
男女名次 | 奖励金额 | |
第1名 | 3000 | |
第2名 | 1800 | |
第3名 | 1200 | |
第4名 | 800 | |
第五名 | 600 | |
第六名 | 500 | |
第七名 | 400 | |
第八名 | 300 | |
(二)各分站10公里年龄组名次奖
1.本次比赛按年龄组设置奖项,共分以下四个组别:
(1)30岁以下组(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2)31—40岁组(1996年12月31日出生至1987年1月1日);
(3)41—50岁组(1986年12月31日出生至1977年1月1日);
(4)51岁以上组(1976年12月31日前出生)。
2、各组按净成绩分别录取男、女运动员前三名,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男女名次 | 奖励金额 | |
第1名 | 1000 | |
第2名 | 1800 | |
第3名 | 500 | |
(三)各分站跑团名次奖励
取积分排名的前三名跑团(奖金发至领队银行账户),分别获得奖金(见下表,单位:人民币/元)。
积分名次 | 奖励金额 | |
第1名 | 3000 | |
第2名 | 2000 | |
第3名 | 1000 | |
(四)根据中国税法,上述获奖运动员需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由组委会代收代缴。
(五)各分站名次奖励
1.个人奖励:同一选手在单站比赛中若取得多个名次,按奖金最高一项发放,不重复计奖。
2.跑团奖励:跑团名次奖金可重复发放,即跑团奖励与选手个人奖励可兼得,不受上述不重复发放原则限制。
3.获奖名单将于赛后次日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获奖者比赛成绩有异议,请联系各赛区的竞委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经调查取证确认为事实则取消录取名次,其被取消的名次不再增补。
(六)跑团荣誉奖励。
当赛季组织完成3站及以上的跑团,奖励“2026年度浙江省城市路跑联赛优秀组织奖3星跑团”奖杯;完成5站及以上,奖励“4星跑团”奖杯;完成8站及以上,奖励“5星跑团”奖杯;完成全部11站,奖励“钻石跑团”奖杯。
注:以上跑团奖励每站组织不少于10人及以上选手参加10公里项目并完赛。
(七)浙江省内马拉松赛事直通名额激励。
1、杭州马拉松直通(50全马,50半马)
本赛季完成至少2站联赛10公里项目的选手,可参与下一年度杭州马拉松名额抽签。抽签名额共计100个,其中全程马拉松50个、半程马拉松50个,中签选手直通杭马。
2、浙江省内马拉松(除杭马外)直通:赛事名录参照《2026年全国马拉松赛事目录》及其后续更新版本。凡完赛本赛季联赛10公里项目的选手,报名名录内任一浙江马拉松赛事时,若该赛事报名人数在100名(含)以内,则直接获得直通资格;若超过100名,则在该赛事所有报名的联赛完赛选手中进行抽签产生名额。
3、以上名额均须符合相应马拉松赛事的参赛要求,且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八)浙江马拉松及路跑运动大众跑者等级达标申请
符合《浙江马拉松及路跑运动大众跑者等级划分与评定》要求,本赛季赛事的10公里完赛选手均可申请浙江马拉松及路跑大众达标等级。
九、违规选手处罚办法
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折返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比赛资格、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追加处罚:
1、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2、一名选手同时携带2枚以上(包括2枚)芯片参加比赛(包括男选手携带女选手芯片);
3、以接力方式完成比赛;
4、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指定区域起跑;
5、起跑有违反规则行为;
6、关门时间到后不听劝阻、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7、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全程,绕近道途中插入或乘坐交通工具;
8、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及利用其他赛事或其他赛事号码布或未佩戴号码布和本次比赛芯片领取完赛物品、完赛奖牌;
9、私自涂改、遮挡号码布;
10、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赛事,聚众闹事、打架斗殴;
11、出现不文明行为(如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12、其他违反规则规定的行为。
十、医疗救护
(一)组委会沿马拉松赛道每2.5公里设立一个医疗点,沿途有急救车跟随;
(二)组委会将在比赛过程中向参赛选手提供AED医疗救援服务,并安排一定数量的医疗跑者协助救护;
(三)组委会在赛道沿途设立移动医疗救援服务及医疗服务志愿者,参赛者可随时向他们请求帮助。在比赛中,医疗卫生组负责人根据选手身体状况有权终止选手比赛并收取其号码布;若参赛选手不听从现场医务人员建议,坚持参赛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参赛选手本人承担,若选手丧失意识,则自动委托组委会采取一切手段进行急救,包括但不限于CPR心肺复苏、AED体外除颤、租用车辆或航空器进行快速转运。
特别说明:
1、参赛者参赛期间若由于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自身有慢性疾病、隐性疾病、身体承受力不足等原因)所导致的身体不适及引发相关疾病、症状的(包括但不限于中暑、昏厥等),若最终被保险公司认定不属于理赔范围,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伤、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与组委会无关。请参赛者慎重评估自身身体状况后进行报名。
2、组委会为全体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提供赛事期间保险保障,具体险种、保险赔付金额以投保保单载明内容为准,请各地市做好核对工作。从事高危职业等特殊人员,相关保险需由属地另行单独购置。如因参赛者报名信息填报不全、不实或有误,导致保险无法投保、理赔失败的,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及相关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3、参赛者在比赛过程中因服用兴奋剂或其他违禁药品,造成人身伤害或死亡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全部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医疗救治费用、误工损失、伤残赔偿或补偿、死亡赔偿金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十一、熔断机制
如比赛期间,因国内极端天气影响或其他因素导致办赛条件变化,或导致严重的安全隐患时,赛事组委会经研判确定已不具备继续办赛条件的情况下,将启动赛事熔断机制,并及时告知选手相关情况及后续处理事宜。
十二、自甘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危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有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仍适用安全保障责任的规定,尽到包括(检查场地、安检、防护、提示、应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
十三、裁判员选派
赛事总管及各岗位主裁判由浙江省马拉松及路跑协会选派,其他裁判员由属地体育部门选派。
十四、保险
组委会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购买比赛期间的保险(具体险种、保险金额以最终的投保保单为准),若由于参赛者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准确或不真实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或者保险无法理赔,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等)均由参赛者自负。
十五、联系方式
组委会联系电话:15957915672
组委会联系邮箱:1512768748@qq.com
工作时间:8:30-12:00 14:00-17:30
建议通过邮箱咨询
十六、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属浙江省城市路跑联赛金华兰溪站暨路跑嘉年华组委会